現今的 Coachella 音樂節,雖然與時尚平台畫上等號,但前身其實是獨立音樂與藝術創作者的厭世殿堂,在荒蕪沙漠中展現狂放不羈的搖擺姿態。Coachella 每年 4 月在美國加州著名的科羅拉多沙漠中的同名峽谷拉開序幕,吸引全球青年前往朝聖。全名為 Coachella Valley Music and Arts Festival,首屆舉辦於 1999 年,有別英國音樂節 Glastonbury Festival 的溼冷,或是比利時 Tomorrowland 的仙境迷幻氛圍,Coachella 音樂節主打加州的陽光、活力還有加州專屬的熱情。Coachella 發展至今,看中許多藝人的網路人氣,並以時尚設計師、藝術家作品還有人氣歌手,3 點組成的鐵三角,著件擴展為觸及藝術、流行、時尚與美國年輕社會的盛會。如果你自詡是現在最酷的潮流男女,怎麼可以錯過 Coachella?不是嗎?